昨天,江岸区丹水池街宏益机械加工厂因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被区环保局现场查封,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武汉环保部门首次直接查封排污企业。此前,要责令这类企业停业整改,环保部门最多要走60天的行政执法程序。
4月10日,江岸区环境监察大队一支队在巡查中发现,该厂酸洗车间产生的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了地下。支队当即下达了现场执法文书,随后进一步调查得知,该企业从去年12月底租用厂房进行来料加工生产以来,产生的酸洗废水一直是违规直排。
一支队队长颜青介绍,这次查封是他执法多年来效率最高的一次。在新环保法实施以前,环保部门对于排污企业只能采取“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等行政处罚手段,如果企业不配合,必须等到限期60天满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查封则要上报政府,一个案件处理下来要耗费几个月时间。根据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环保部门现在可以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执法力度大大加强。下一步,还将依法对该企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