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使用电源插座发生争执口角,持菜刀将同住的工友砍死。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6月17日,罪犯方水银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
方水银(别名李海涛,男,42岁)1997年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12年刑满释放。2014年6月27日晚上9点多,方水银在江夏区纸坊街某出租屋内,因使用电源插座与同住的工友郭某某(被害人,殁年63岁)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随后,郭某某躲到另一房间关上门,但是方水银仍不罢休,将郭某某所在房间的房门砸开,持菜刀等凶器连续砍击郭某某头部等部位后,逃离现场。同年6月30日,方水银在武昌区某路段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