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郝店镇天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杜永新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5年、2016年,杜永新先后两次共收受该村项目工程承包商明某某以感谢名义所送黄鹤楼烟一条、红包3000元。杜永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余店镇双河村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2月至12月,余店镇双河村违规列支招待费18048元,其中烟酒14笔计874元,上述开支均无接待清单。该村主持工作的村委会副主任苏景新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水街道办事处陡坡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8月17日,广水街道办事处陡坡村违规将广水财政所下拨该村的土地确权工作经费5000元,作为土地确权补助发放给4名村干部。该村党支部书记程延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余店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23日,余店镇卫生院违规用工会经费发放先进科室奖金共计3200元。该院副院长唐波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4月25日,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无公函接待该局扶贫驻点帮扶村杨寨镇大布村一行7人在外就餐,产生费用680元,在农业局财务上予以报账。该中心副主任毛建军负直接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端午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工夫,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管出习惯,化风成俗。要加强纪律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对党员干部思想上、行动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将严管厚爱体现到严格监督之中。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将纠正“四风”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