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何店派出所刑事拘留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5岁,曾都区淅河魏岗人)。2017年1月,王某找到朋友陈某,提出和陈某一起合伙同某大型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口头协议以陈某出资,王某管理的模式入股,两人各占一半股份。
当月,王某用伪造8000余吨沙子的对账签认单、增值税发票、过磅单,谎称购沙,从陈某合伙人刘某某手中骗走现金27万元,并将钱用于自己还账;5月11日,王某谎称有公司要购买柴油需从自己公司过账,要刘某某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将15万元汇款至指定帐户中,后将钱取出用于还账。两次合计骗取42万余元。
11月14日,何店派出所办案民警将王某传唤到案,经审讯,王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