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村干部官不大,胆子却不小。这不,房县一村主任谢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37万元,案发后逃跑,经亲友劝说,日前到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今年62岁的谢某曾担任房县红塔镇谢湾村村主任兼出纳多年。担任村干部期间,谢某因工作积极、能力较强,积累了一定的群众基础,没想到在其年过六旬,即将退休之时却干出违法犯罪的事。
据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2011年至2013年期间,谢某利用担任村主任兼出纳的职务之便,将村集体37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占为己有。
今年年初,谢某侵占公款的事经群众举报败露,公安机关受案侦查时,谢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外逃。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初步查清谢某违法犯罪事实后,通过其亲属做工作。6月26日,谢某回到房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