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出现纠纷后,不想着怎么样去挽救,而是散发不雅照片进行要挟,试图以此挽回爱情。结果不仅亲手将爱情埋葬且还将自己送进班房。22日,东岳警方依法给予违法男子小乌行政拘留处罚。
今年23岁的小乌是郧阳区人,现在十堰城区某公司打工。2014年5月份,小乌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18岁的小丽。二人一见倾心,通过交往后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小丽父母知道后找到小乌,表示现在不是小丽谈对象的时候,劝其与女儿分手。但小乌一直割舍不下,之后二人还一直保持着情侣关系。去年年底时,小丽意外怀孕。小丽的父母经过商量后,要求小丽流产,并与小乌分手。当着父母的面,两人都同意了。
之后,小丽就决定按照父母的要求和小乌分手,然而小乌却不同意,一直缠着她,并多次到她的住所纠缠。而小丽一时也难以彻底与小乌决绝,于是二人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6月9日,两人在小乌家过夜时,小乌用手机拍下小丽的裸照。当晚二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后来两人争吵后,小丽一气之下跑去网吧上网。之后,小丽把小乌的手机和QQ都拉入黑名单,并断绝了同他的一切联系。
眼见着小丽一直不接自己的电话,而且多次寻找无果后,小乌气愤之余,便给小丽发了短信:“你是不是想让我把视频放到网上让大家看看。”
6月16日晚,小丽的母亲QQ里也接到女儿的正面照片和一张不雅照。之后,她便带着女儿到东岳公安分局报警。
接到警情后,民警依法将小乌传唤到东岳公安分局。经讯问,小乌交代,当天晚上他确实是拍了小丽的裸照,但之后就删除了,小丽收到的图片正面照是小丽的,裸露的是从网上下载的,主要是想给小丽和她的家人造成压力,使他们同意自己和小丽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