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说人闲话不对,但听到闲话后殴打他人肯定也是不对。4日,住在三堰的赵某为他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被拘7日的代价。
女子马某在三堰经营一家小旅馆,为了生意,她经常在马路边拉客,在这条马路上除了马某外,还有另外两家旅馆女老板彭某、曾某也在此拉客,为此,3人经常为拉客产生矛盾。
4月初的一天,马某又拉了3个客人到旅馆住宿,见马某将客人拉走,彭某和曾某便在马某背后指着她对附近的人说,“那个女的经常陪客人睡觉,还介绍女儿陪人家……”
恰好马某的丈夫赵某正从此路过,听到两人的话后火冒三丈,上去就给彭某一拳,随即,3人在街头撕扯的不可开交,后在附近邻居的劝解下,方才罢手。
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经过详细调查了解,5月4日,依法对殴打他人的赵某行政拘留7日,罚款400元,对背后说人闲话的彭某、曾某分别罚款300元。
听到别人背后说自己闲话就打肯定不对,但遇到这种事情时,是可以通过报警和司法途径来解决的。办理此案的警官莫永栋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查构成诽谤罪的,经被害人自诉告发,法院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