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2月25日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刘渊 张君)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一男子因报复邻居,偷走邻居7只鸡。民警将其抓获次日,其母亲因病离世,民警获悉后采取人性化执法,对其延期执行行政拘留。12月22日,处理完丧事、安顿好家务后,王某被民警送往郧阳区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间王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恳请公安机关与邻居时某谅解。
12月6日,郧阳区公安分局南化派出所民警接到村民时某报警称,自家圈养的7只鸡被偷。所长杨波立即带领民警陈刚、张焱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时某家鸡笼围栏人打开,现场脚印非常凌乱,无法采集到有价值的线索。虽然时某损失只有400元左右,但当地民风淳朴、鲜有类似事件发生。杨波迅速带领民警展开走访调查,排查时某与他人是否有矛盾纠纷、事发时是否有陌生人进出村庄等情况。
经过5日调查,民警获悉时某邻居王某曾于6日扔掉一个蛇皮袋子,而蛇皮袋里有很多鸡毛。11日,民警按图索骥成功将王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找到了6只被宰杀的鸡。经过询问,王某承认自己盗窃了时某家的7只鸡,并已将其中一只做成了午餐。
经进一步调查,原来王某在4年前为他人运送车辆时,因刹车失灵出事故,花费1万多元,王某便一直怀疑是同行的时某的儿子做了手脚,因此怀恨在心。12月6日凌晨,王某一时糊涂偷走了时某家7只鸡以实施报复。正在民警进一步调查时,12月13日王某母亲因病去世。考虑情况特殊,民警一边加紧调查,一边与时某、王某积极沟通、疏导双方情绪。经郧阳区公安分局审核、裁决,给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决定人性化执法:待王某处理完母亲丧事、安顿好家务事后,再予执行拘留。
12月22日,因王某母亲丧事已处理完毕、家务事已安排妥当,民警将王某送至郧阳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间,王某对公安机关人性化执法深受感动,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并称待自己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将向邻居时某赔礼道歉,以化解两家存在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