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陈敬明 通讯员 陈霞 田姣 报道: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郧十、十房、谷竹3条高速路段今日起启用流动测速,交警提醒过往司机不要超速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据悉,郧十、十房、谷竹3条高速路段开通试运行以来,由于车流量小,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市民自驾出游将增多,为有效控制超速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市公安交管局高速公路警察郧阳、房县、竹山大队已配备流动测速警车,实行郧十、十郧、十房、房十、谷竹、竹谷双向流动测速,同时安装区间测速装备(固定)24小时测速。郧十、十房、谷竹3条高速路段全程限速值为:小型车辆80公里/小时,货车、客车等大型车辆70公里/小时。
根据法律规定,湖北省境内高速路机动车超速20%以上不足50%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超速50%以上不足70%的,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超速70%以上,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2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12分。
同时,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市公安交管部门决定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以外运输车辆,轻微超速交通违法(超速20%以下的)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处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按限速标准追究相关超速行驶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