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十堰9月4日电 在明知酒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安消防部门临时查封的设备启封使用。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水电工李某处以行政拘留。
7月21日,房县消防大队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房县某酒店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并对该酒店实施临时查封,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8月21日,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县消防大队再次联合对该酒店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贴在该酒店第5层至第8层电井门上的封条已被撕掉,酒店违法投入使用。
经调查核实,该酒店在未及时进行消防隐患整改、未经房县公安消防大队同意的情况下,酒店水电工李某擅自将酒店第5层至第8层电井门上和电井内配电箱上的封条撕掉,将电闸合上送电,造成酒店在消防设施不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房县公安消防大队经过调查取证,证实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部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报经房县公安局裁决,2日,依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魏世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