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晚报 记者 闵波 通讯员 李斌 报道:日前,十堰市政府发布武当山机场净空安全管理通告,加强武当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管理,确保机场航空飞行安全。
通告要求,禁止在机场净空管理区域内(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两端各20公里,高出原地面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的区域)从事下列影响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行为:修建超过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排放大量烟雾、火焰、粉尘、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无人机、系留气球和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放飞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升放风筝、孔明灯等物体;储存爆炸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焰火等;进行超过净空保护高度要求的爆破或者作业;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工业废料、垃圾等物质;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安全的活动。
违反上述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共同保护机场净空环境,确保机场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