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郧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警情,称辖区剧名邓某正在遭受电信诈骗。得知该情况后,值班民警迅速查询邓某信息,得知其户籍已迁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不属于郧西县辖区。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雷猛)日前,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一起诱骗的警情指令后,发现一名江西籍女子正被电信诈骗,电话联系女子后及时阻止其上当受骗,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
5月30日,郧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警情,称辖区剧名邓某正在遭受电信诈骗。得知该情况后,值班民警迅速查询邓某信息,得知其户籍已迁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不属于郧西县辖区。
为了尽快阻止邓某上当受骗,民警多方查询,最终通过电话与邓某本人取得联系。当民警向其表明身份后,邓某称其现在正在江西龙南,且刚才接到了陌生电话,要求其提供银行卡信息,目前正在查询自己的银行卡情况。
民警立即告知其现在可能正在被实施电信诈骗,要求其修改银行卡密码或者挂失,如果来不及,要马上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半小时后,郧西民警接到邓某来电,她告诉民警自己已将涉及的银行卡挂失,没有被对方继续诈骗,对民警及时电话提醒表示感谢。
经了解,邓某接到的电话里,诈骗分子自称为十堰市公安局的警官,以涉及经济犯罪为由,用号码为“17707195110”的电话实施诈骗,并利用名为津南通讯科的微信号T28518351向邓某下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逮捕令。
邓某告诉民警,她的卡里有近20万元,幸亏被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