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唐某借超市的电脑用,却乘老板不注意悄悄盗用充值平台,为自己和朋友充值手机话费、QQ币850元。
今年17岁的唐某是竹山溢水镇人,无业。4月15日凌晨零点左右,他来到人民路某生活超市内,向老板彭某借电脑玩。因彭某认识唐某,便同意让他玩。唐某见网上登录的充值网页未关,可以直接充值,他便悄悄用这个平台给自己手机充值300元。
18日凌晨1时左右,唐某再次来到彭某的超市内借电脑玩,这次充值网页依旧未关。唐某又悄悄给自己手机充值200元,给自己的QQ冲了200元Q币,随后又给朋友张某、李某分别充值100元、50元话费。
18日下午,彭某发现充值平台被人盗用过,便找到唐某询问,唐某坚决否认,于是彭某报警。接警后,朝阳路派出所出警处理,唐某承认自己因手头紧,便想占点小便宜。
19日,朝阳路派出所报请茅箭公安分局批准,依法给予唐某行政拘留13日处罚。因唐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行政拘留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