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因超员被处罚,司机却没有吸取教训,5日再次因超员被民警查获。9日,郧西警方依法对这名司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A2证降级为B1B2证的处罚。
5日上午8时,郧西交警一中队民警在郧三路错时巡逻时,发现一辆由郧西县安家乡田坑村往郧西县城方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有超员迹象,民警遂将该车拦停。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5人,超员6人。
面对民警,司机来某承认了为赚钱而超员的违法事实。民警对来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联系公交车对乘客转运,并依法将该车暂扣。
在对来某进行调查处理时民警发现,来某曾在一个月前,同样在郧三路,因超员未达20%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而这一次,来某的行为已构成了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不足100%的违法行为。
9日,郧西交警大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来某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A2证降级为B1B2证的处罚。同时,郧西交警大队也责成来某所属公司对其作停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