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18时许,步行从印刷厂返回光明村家途中的陈某,被人发现倒在临渠南路路边,且伤势严重,园林派出所民警首先赶到现场处置,后陈某被送医院抢救时不治身亡。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对陈某进行了尸检,排除了他杀的可能。难道是突发疾病、还是交通事故造成?警情就是命令,接到电话后,事故大队值班民警何滨、叶明等人迅速向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荣、大队长张波汇报,同时紧急赶赴现场勘查。
勘查时发现,事故现场无任何散落物,也无现场目击证人,加之事发时天黑又下着小雨,唯一的线索是印刷厂内监控显示陈某是1月3日17时55分离开的。为此,侦查工作顿时陷入了僵局。
经联系死者陈某家属,反映其平时身体状态良好,排除了突发疾病可能,民警决定把侦查方向确定在交通事故上。民警围绕陈某当晚步行线路开展走访调查,沿线周边商铺、小区监控探头均无有价值线索。1月9日,民警在调取育才路一处监控时,发现唯有一辆带蓬子的三轮电动车右转至临渠南路,且电动车蓬子后面印有“中通快递”字样,进入临渠南路后到达事故现场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完全吻合。
随即,事故大队民警在园林派出所的配合下,前往位于园林街道光明村中通快递公司开展调查,鉴于强大的政策和威慑,该公司快递员徐某承认了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据徐某交待,2018年1月3日18时许,其驾驶公司三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临渠南路巨特电子公司路段时,不慎将一名行人挂倒,徐某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