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人员为其指路送行
黄冈新视窗网(通讯员 余腾 程胜利)9月10日上午10时05分左右,黄黄路政六大队路政人员,在巡查至G42沪蓉高速武麻向K717进山河停车区附近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前行。
路政人员见状立即停下巡逻车,及时上前劝阻该男子,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是附近村民,准备前往合肥打工,为图一时便利即擅自在高速公路上骑行。
路政人员当即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骑自行车的危险性。该男子欣然接受批评,并表示不再骑自行车上高速。为保证行车安全,路政人员一路监护,将该男子护送至就近的木子店收费站口,并向其提供前往合肥的市内行车路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此,黄黄路政六大队呼吁:麻武高速公路沿线村民能积极支持配合路政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爱路护路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切勿贪图一时方便破坏高速公路沿线隔离网,错把高速公路当成普通公路擅自骑行,要珍惜生命,守住安全底线,与路政管理工作者携手共织交通安全网、同筑家园平安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