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去年10月的麻城杀人焚尸案,在社会上引起一时热议,案件到底是为何发生,又是如何侦破的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起重大案件。
2016年10月3日凌晨1点20分许,麻城市城区鼓楼办事处某商居楼一居民家中突然起火,熊熊大火惊醒了熟睡的人们。当消防官兵把大火扑灭进入火灾现场时,却惊人的发现有貌似人形的两个物体,而且已经高度炭化。经过调查,麻城警方很快确定了死者身份,死者正是屋主程某和她4岁的女儿。民警仔细勘察了火灾现场,感觉疑点重重。
麻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技术中队中队长 陈向阳:这个起火的房间防盗门是虚掩的,没锁上,这是一个问题,进去之后他这个房间的结构是三室两厅一厕一厨,这样的结构,火灾烧得最厉害的是中间那个卧室,那个里面所有的东西都烧为灰烬了,第二个卧室基本上就是烟熏的痕迹,门是关上的,第三个卧室也没有明显烧的痕迹,客厅里基本上是顶上有一些烟熏的痕迹。
经过现场勘查可以确定尸体的房间就是起火的位置,这让警方隐约感觉,这起案件不是一起简单的失火案,而极有可能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麻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技术中队中队长 陈向阳:那个席梦思床上看见有两具受害人尸体,感觉像是很自然的睡着了一样的形态,这个形态看起来又有点不正常,如果是有正常的感知,他肯定要有个求救有个挣扎,痛苦挣扎的过程,他要么是在床边的地上,要么是爬了一段距离。
尸体的状态让警方更加怀疑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失火案,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还需要尸检报告的最终结果。
麻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技术中队中队长 陈向阳:解剖发现,尸体是同样一种致死原因,就是窒息,生前窒息,然后死后焚尸,就是说在火灾发生的时候,这两个被害人已经呈死亡状态,那么这很明显就是一起人为的刑事案件了。
死因确定, 麻城警方立刻成立“10.03”故意杀人案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湖北省公安厅、黄冈市公安局、麻城市公安局抽调6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10个工作组开展侦查工作。可由于案件现场破环严重,根本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案发居民楼又位于闹市区,往来人员复杂,案件侦查又该从哪里突破呢?
麻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刘仁武: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我们讲就是三个方面的,一个财杀仇杀和情杀。现场她的一个现金,这个手首饰都在。这个排除因财的可能,在通过对她的事后关系排查,这个受害人陈某在家照看女儿,她丈夫在外打工,事后关系相对比较简单,没有跟谁结下仇恨,也可以排除仇杀的可能。
排除了仇杀与财杀,就只剩下情杀的可能了。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发现,死者程某生前有卖淫行为,大部分是通过微信社交软件的“查找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完成交易,且基本上以此为生活来源。于是办案民警决定将侦查重点放在与死者有往来的可疑男性身上。
麻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刘仁武:通过前几天调查了解,微信联系的可能性非常大,也就是说这一天嫌疑人肯定要跟她有微信,这是个方向。我们就把这个作为重点侦查,但这个人微信上有微信好友五百多人,工作量非常大。
专案民警一方面加大了监控视频的排查力度,另一方面扩大了调查走访的范围。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一个安徽籍男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麻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刘仁武:我们通知他来接受调查,他有反常现象。他扯理由不愿意来,而且在案发之后马上离开麻城了。我们考虑的一般的这就是疑点,作案之后马上离开现场。一种自我保护,就是反常疑点。再就是一个,他在案发的时间段,就在现场出现,嫌疑非常大。
10月9日,专案组民警移师安徽省六安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于第二天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办案民警在李某的手机中发现了3000余条涉及“火灾”、“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法医尸检”等方面关键词的搜索记录。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10月3日凌晨杀害程某母女二人,并焚尸灭迹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与死者程某相识,并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10月3日凌晨,李某又来到程某家中,程某突然提出较大交易金额,遭到李某的拒绝。程某不让李某离开并扬言要报警。李某无法脱身于是将程某母女杀害并放火焚尸灭迹。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麻城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