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请小工为名将3人拐卖至外地,为躲避法律惩罚,隐姓埋名四处漂泊。11月17日,利川警方将潜逃21年的张某素移送起诉。
1995年11月,张某素与丈夫徐某平以请小工剥玉米为名将利川市忠路镇的两名妇女张某、杨某骗至自己家中,其中杨某带着5岁的女儿。几天后,张某素将张某、杨某带到重庆市梁平县,徐某平联系当地买家。经梁平县人柏某、游某介绍,妇女张某、杨某被分别以3000元、335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为妻,张某的女儿随同被卖。之后,张某、杨某的家人与民警一直四处寻找她们,始终杳无音信。
2000年,被拐卖妇女张某的家人收到一封来自重庆梁平的信件,信中要求出具妇女张某的个人婚姻情况证明。该信件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利川市公安局立即组建专班赶赴重庆市梁平县,寻找到被拐卖的3人,成功解救并送回利川。专案组进一步深入调查,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将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徐某平、柏某、游某抓获归案,张某素也被抓获。2001年2月28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徐某平等3人判处有期徒刑。
多年来,利川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张某素进行追捕。今年,利川警方获悉一条信息,张某素可能用假身份在安徽、江苏一带打工。利川警方立即派出专案组前往安徽寻找张某素。专案组民警在安徽省合肥、安庆、桐城等多个城市开展大量调查,终于发现张某素的踪迹,随后在某工地食堂将张某素抓获。
经审讯,张某素如实供述了自己在21年前伙同丈夫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事实。据张某素交代,21年来,其为躲避法律惩罚,一直隐姓埋名、四处漂泊打工。
目前,该案已移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