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柳波 通讯员 尹力 唐年军)7月3日晚上8点19分,松滋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斯家场镇老公路与新公路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一死一伤。案发后,松滋警方迅速出击,仅用20个小时就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
民警赶到现场时,摩托车驾驶员伤势较重,昏迷不醒,前方一名行人已经死亡。那么,事故只是摩托车撞行人这么简单?为什么现场又有一条货车刹车痕迹呢?一死一伤事故与大货车有关联吗?案情重大,松滋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
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队长覃世海介绍,第一个组调取监控视频,排查过往车辆。第二个组连夜对报警人和唯一的一个目击证人进行调查取证。
7月4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回到案发现场再次勘查,有了新的发现。
覃世海称,摩托车驾驶员倒地的位置,正好在货车刹车印上面。如果说是货车造成的事故,那么,摩托车驾驶员不应该倒在货车的刹车印上面。
民警可以排除大货车撞伤摩托车驾驶员的可能,那么,路人死亡是否与大货车有关联呢?就在一筹莫展之际,法医传来消息,死者身上的伤痕应该是被SUV之类车辆造成的。警方推断,大货车刹车痕迹,只是路过事故现场紧急避让所致,与该案并没有任何关系。
覃世海说,他们把重点放在微型小货车和SUV小车上,在排查出来的11辆车里面,逐一通过网上的查询调取车辆的信息资料,发现有两辆车符合要求。
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往两辆嫌疑车辆的所在地逐一排查,事故发生次日下午4点,在刘家场镇鄢家岗村,找到了其中一辆符合肇事特征的车辆,该车是一辆越野车。
覃世海说,这辆越野车的左后轮轮毂上,有明显的血迹;在轮眉的挡板上,有喷射状的血迹。此外,车辆底部的发动机护板破裂。
在村组干部的协助下,民警在家中找到了肇事驾驶员刘某,通过调查询问,还原了事发经过。原来,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摩托车驾驶员与行人双双倒地,就在此时,刘某驾驶越野车从后方驶来,避让不及将倒地的行人再次碾压,形成二次事故。肇事驾驶员刘某没有报警,而是迅速离开事故现场。摩托车驾驶员也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肇事司机刘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覃世海表示,这名小车驾驶员的处理是非常错误的。如果他当时发现碾压了倒地的人体之后,立即停车报警。他在这起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应该不会太大。但是,他有一个肇事逃逸的情节,这是比较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