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切实提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据悉,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对象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对贫困人口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通知》指出,贫困人口普通门诊报销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0元;
贫困人口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贫困人口在我市及经批准转诊市外住院的取消住院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乡镇卫生院提高5个百分点,其它医疗机构提高10个百分点。
同时,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1.2万元降为5000元;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标准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5000元至3万元报销65%,3万元至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5%。
今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底,贫困人口享受资助参保和提高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