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陈理君)目前,荆州市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73岁的邵承德老人,家住团结村,他的旧屋就在棚改范围之内。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老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结果被骗了几万块钱。所幸,在执法部门的帮助下,追回了骗款。邵承德姨爹今天专程感谢了荆州市房产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
前段时间,邵姨爹通过中介机构买了一套二手房,自己不熟悉政策,结果被骗。邵姨爹称,房价没有变动,但各项费用收了8万元。交发票时候,却少了39974元的发票。
为什么在8万元的费用中,有39974元没有发票?这笔费用是什么,又用在了哪里?邵姨爹找到了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邵姨爹,这笔39974元的费用是房产营业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邵姨爹所买的这套二手房,符合上述条件,所以中介公司不应收取他的营业税费用。邵姨爹要求中介退款,但是对方并不理会。于是,邵姨爹前往荆州市房产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通过市房产监察大队协商,中介答应将不应收取的39974元中的1万多元退给邵姨爹,但是剩下的2万多元不予退还。得知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再次陪同邵姨爹找到中介,要求对方执行退款。通过执法部门的介入,邵姨爹的39974元全数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