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鲜醋打包卖,消费者误认为是促销,结账却被收两瓶的货款。日前,荆州区某超市因涉嫌欺诈,退还货款并赔偿消费者500元。
近日,消费者李女士在荆州区某超市看到两瓶鲜醋打包促销,标价为6.45元。可结账时,扫码显示价格分别为6.45元和6.5元,显示收取两瓶的货款。李女士凭购物小票找商家协商,商家推脱责任,称此为工作人员失误,不承认超市有问题。李女士拨打12315寻求帮助。
西城工商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在查看该商品和购物小票后,认为超市用塑料包装和促销封条将两瓶鲜醋捆绑销售,只贴有一个价格标签却收取两瓶醋价钱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规定,涉嫌构成欺诈行为,对消费者进行误导。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超市行为和态度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退赔。超市认识到错误后,对消费者诚恳道歉,除退还货款外,另赔偿消费者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