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里吃午饭本来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松滋的7名油漆工人却在吃午饭时“引火上身”。目前7名工人已送医救治,最严重的1位全身达到40%的烧伤面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9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下称三医)烧伤科,在病床上守护的家属们伤心不已。何仁坤是7名油漆工中受伤最严重的。记者见到他时,他的脖子、手臂、腿部等部位都裹满了纱布。
据何仁坤的妻子介绍,从9月10日中午被烧伤到现在,何仁坤一直处于休克状态。本来何仁坤等7名油漆工都在松滋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由于伤势严重不得不转到三医。在另一个病房,记者见到了另一名伤者胡博。
从来没有尝试过这样的痛,换药很痛,皮一块块撕起来,很痛”,说起这段经历,胡博现在都有些后怕。据胡博回忆,9月10日,他和其他6名工友在松滋新江口镇的一家工地上做外墙,中午就到工地对面的城北餐馆吃饭。当他们吃到一半时,火锅下的酒精快烧完了,其中一名工友就往里面倒了餐馆里提供的液体酒精。不料,酒精一倒就爆炸了。酒精爆炸以后,眼前一团火花,衣服上也都是酒精。
虽然火势被控制,但7名工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在病床边陪伴的家属看在眼里,疼在心里。7名工人里,最年轻的就是23岁的杨小庄。记者见到他时,他躺在床上无法动弹,连话也说不出来,他的母亲在床前忙着照顾。杨小庄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都是农民,全靠杨小庄做油漆工养活全家。如今出了这样的事,医药费都是找家里的亲戚借的。
据医生介绍,患者中最严重的患者烧伤面积达到了40%,伤势最轻的也有15%。 伤势最重的患者目前仍处于休克期,休克期如果平稳度过了,后期可能还需要多次的手术治疗 。
去餐馆吃饭,7名工人被烧伤,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介绍,这些伤者在餐馆进餐便与餐馆之间形成了消费合作关系,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7名工人在进餐过程中,由于酒精燃烧导致受伤的话,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该餐馆进行赔偿。
据了解,当地警方正在调查此事,事发餐馆已经关门。
液体酒精频惹祸 提醒消费者不要随意添加。
小荆查了一下,因为酒精造成伤害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律师也提醒,由于液体酒精危险性较大,餐馆等就餐场所尽量不要使用液体酒精,消费者也不要随意添加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