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李婆婆开始服用某品牌保健食品,截至2015年1月15日共花费4万余元,其中预付现金2万余元,尚未提取产品,商家突然人间蒸发,她先后到派出所、工商部门投诉,至今无果。
李婆婆在老年朋友的介绍下参加某保健食品的宣传活动,开始,参加听课的人每次都有不同的赠品、体验产品发放,资深“专家”讲课,宣传保健食品的“神奇”功效,具有缓解各种慢性老年病的功效,还有各种保健仪器提供免费按摩,又有和蔼可亲的销售人员的“百般关心问候”。李婆婆先购买了2万多元的产品,其间有销售人员不断打电话联系、问候。
今年元月15日销售人员上门宣传告知产品马上要涨价,现在预付现金可按原价购买。李婆婆抵挡不住推销人员诱惑,忍痛拿出全部积蓄,预订2万多元的产品。当一人寡居多年、仅靠微薄退休工资生活的李婆婆得知商家携款逃离后,先后到公安和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查实,商家于2014年3月26日在工商部门登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赶到经营场所调查、走访,商家早己人去楼空,所留电话无法联系。李婆婆由于急火攻心,险些当场晕厥,身体和金钱受到双重损失。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适合自己的保健食品;不能贪便宜预付太多现金;要量力而行不能盲目购买;对送赠品、拉人头、集会讲课的销售方式要格外小心。(通讯员黄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