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再资助100名家庭特别困难的2015级荆门籍大学新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8月5日前向原就读的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据悉,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是全国普通本科大学录取的2015级荆门籍新生,而且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别困难家庭子女:已被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中的特殊困难户、农村特困户、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军属中的特困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父母双方残疾或有一方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父母双方或有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靠各级民政部门救济上学的孤儿;贫困残疾学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持普通本科大学录取通知书(以网上录取名单为准)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于2015年8月5日前向原就读的高中学校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将进行逐级审核公示,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受助资格。审批合格的资助对象,于2015年8月下旬统一办理助学金认领手续,每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