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荆门城区的一名男子,年近半百却不老实做人,邀女网友见面时,趁其洗澡之际,盗走其装有5000多元财物的钱包,近日被掇刀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年近50岁的男子杜某原籍沙洋,现住荆门城区,是一名塔吊司机。
2014年5月29日下午,杜某与女网友胡某相约在荆门城区一宾馆房间见面聊天。见面后,杜某趁胡某在房间洗澡之际,将胡某放在床边的钱包盗走,包内有现金1000元、一部小米手机、一条黄金项链、一个黄金吊坠等物品。经鉴定,被盗的物品价值5207元。案发后,杜某已退清赃款,并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沙洋县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被告人杜某适用非监禁刑。
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如实供罪,且已退清赃款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