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3月14日讯(记者高伟 通讯员申仁新 视频剪辑赵鹏)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近日,荆门大队辖区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辆半挂车因为与前车距离过近刹不住导致追尾。
3月3日11时,在二广高速荆门段,一辆半挂车“轰”的一声撞上前方货车,半挂车车头副驾驶位置损毁严重,几乎散架了。所幸当时副驾驶没有坐人,驾驶位置司机受伤骨折,但没有生命危险。
民警从后方行驶的一辆小车行车记录仪中,清晰地看到整个过程。据司机张某描述,当时与前方跟车比较近,十米左右。前车遇到前方车流通行缓慢,减速下来,他在后方减速来不及避让就追尾上了。
此次事故张某负全部责任。民警提醒:在高速上行驶,始终把安全放在心上,开车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车距,以免遇到突发情况刹不住导致追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