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湖北荆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出租车司机在事故中遇难。当日,几张事故现场的照片在荆门当地传播开来,其中包括两名民警露出笑容的照片,此事引起争议。
据荆门新闻网报道,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消息指出,6月16日5时许,高某(男,43岁,沙洋县拾桥镇马新村人)驾驶鄂HT09*8号出租车,沿兴隆大道由南向北行至米萝酒店北侧路段时,与路中隔离护栏相撞,高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大队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完成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等工作后,组织人员清理和撤除了现场,恢复了正常交通。
针对“民警在事故现场露出笑容”的情况,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情况说明称,6时40分许,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交通秩序恢复正常。但在组织清理受损护栏期间,两名现场处置民警不合时宜面露笑容,被网民拍摄上网,伤害了死者家属和市民网友感情,影响了公安队伍形象。在此,我们深表歉意。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目前,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已经约谈当事民警,介入事件调查。“我队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请市民网友一如既往的给予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