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14时48分,荆门市公安消防支队京山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莲花河一号桥处一辆大货车起火,京山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1辆水罐消防车及7名官兵赶赴现场。
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已经被火焰吞噬,浓烟滚滚,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经现场指挥员侦察发现,现场是一辆大货车的后侧轮胎着火,不时还会发出爆炸声,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
了解现场情况后,消防官兵立即出动两支水枪灭火,一支水枪对货车轮胎进行扑救,另一支水枪对集装箱表面进行降温。
经过二十分钟的紧张扑救,火势得到控制,为了避免大货车发生复燃,指挥员又命令对货车进行冷却降温,在确认无复燃迹象后,才收整器材,撤离现场归队。
事后,据驾驶员介绍,当车辆行驶到该路段的时候,货车轮胎突然发出爆炸声并冒出浓烟,于是驾驶员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后,使用随车的灭火器打算扑灭火势,但结果收效甚微,于是驾驶员先将货车车头与车身进行分离,并连忙报警求助,所幸消防官兵及时赶来救援,如果货车在公路上继续起火燃烧,后果将不堪设想。(通讯员: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