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填补生意亏空,他假借买车实施诈骗,诈骗得手后关掉手机玩起了失踪。虽然填补了部分生意亏空,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钟祥男子刘某因公司经营不善,欠下大笔外债,债主催债让他焦头烂额。为了尽快填补生意亏空,刘某玩起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把戏,走上了合同诈骗的犯罪道路。2015年11月,刘某以公司名义与荆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约定先付定金2.2万元购买总价为90万元的大卡车3辆。
提到卡车后,刘某立即向外散布卖车信息,并先后以5万元、17.8万元、18.2万元(支付部分款项的形式)将车转手卖给他人。拿到卖车款项的刘某随即拿出18万元归还了欠款,填补了部分亏空。可东墙补了西墙空,汽车销售公司不停地催要尾款,刘某压力越来越大,索性关了机,玩起了失踪。
2015年12月,刘某四处打听赚钱方法,经人介绍,认识了京山人唐某,两人商定以合伙方式登记“京山超和物流有限公司”,并在唐某的牵线下认识了专职“放码”(放高利贷)人。在唐某的帮助下,刘某拿出13万元借给唐某朋友放高利贷,妄图赚快钱补窟窿,谁知生意再次失败,先前卖车剩下的余钱也被刘某挥霍一空。
迟迟收不到尾款,也联系不到刘某的汽车销售公司只好选择报案,最终刘某落入法网。3月中旬,其因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检察官提醒,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企业也要增强防骗意识,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签约对方公司的经营资质,注册成立时间,登记地址,实有资本情况进行核实,涉及钱款转账和交付时,一定要把好关,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