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3月21日月亮湖路5名女子阻拦公交车通行吗?她们因过激行为被白庙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昨天,笔者在白庙见到了她们。她们一脸悔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案件回顾:3月21日上午10时许,某小区居民柯某、董某等5名女子为了引起公交公司领导关注、恢复因道路改造而撤销的小区门前公交站台,强行阻拦运营的公交车,不让公交车正常通行,导致过往车辆受阻,交通瘫痪,结果被民警全部依法拘留。
26日,她们拘留结束。昨天,笔者在白庙见到她们。当再次谈起21日阻拦公交车正常通行事件时,她们“肠子都悔青了”,向笔者一吐心声。
余某说:“我们刚开始并不想把路堵住,只想拦一辆公交车引起公交公司领导的重视,然后达到恢复站台的目的。没想到后来围观者、阻拦者越来越多,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把整条路给堵住了。这个事情,给了我一个教训,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指责不断,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让我深深地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以后如果再遇到有什么诉求,我一定会走正当程序,向社区居委会、街道或相关部门反映我们的诉求,而不会再采用这种‘土方法’来解决问题了。”
柯某说:“我文化水平不高,小学都没有毕业,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所以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通过民警的教育,我也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事情的严重性。换位思考,我们这样做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通行,影响到他人上班、上学、工作、办事等等,以后我们绝不会再做这样的傻事和蠢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