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撞”,索赔不成却招来警察,面对民警的询问,老人却只要撞人者赔钱而不言它。民警通过回放该路段监控视频,还原事实真相——“被撞”原为“碰瓷”。
7日7时45分许,正在中天街巡逻的海慧警务综合服务站民警许元得知,长宁大道老大同宾馆门前发生一起纠纷。警务站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据了解,报警人孔女士驾车由工商街驶入长宁大道途经老大同宾馆时,一年过六旬的老人苏某将其拦下,并称小车撞到自己的小腿,要求孔女士赔偿医药费100元,而孔女士称其驾驶的小车根本就没碰到任何人,随即二人就争执起来,并引起路面执勤交警的注意。
经初步查看,民警并未发现老人腿部有明显外伤,于是建议苏某先去医院检查。但苏某言辞拒绝,声称只要赔其100元医疗费,就可以让孔女士离开。为了查明真相,同时不影响该路段交通秩序,民警决定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警务站做进一步调查。
回站后,民警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真相很快就浮出水面,视频清晰显示:12月7日7时38分,一男子(苏某)欲穿过长宁大道由东方百货向老大同商务酒店行走,此时一辆蓝色小车(由孔女士驾驶)正好行驶到男子行进路线的中间,在男子过马路时,蓝色小车明显减速并停在路面待男子从车头走过,通过视频能清楚的看到男子与蓝色小车之间没有任何接触,然而该男子在走离小车两步的距离后,却转头回来将蓝色小车拦住,不让其驶离。
面对监控视频还原后的事实真相,苏某不得不承认其“碰瓷”的违法行为。因考虑到苏某初次违法、年事已高,且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取得孔女士谅解,在经海慧警务站民警批评教育后,通知其家属将老人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