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晚,荆门城区一男子酒后因与女朋友言语不和,吵了几句,随后出门想不开就跳河轻生,还好巡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数小时的施救终将其成功救起,男子事后对自己的冲动行为也懊悔不已。
当晚22时31分,荆门巡警支队四中队民警康志友、王天利接到110指令称,在东宝区保武路西山林语小区大门桥上有一男子跳水,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并用手电在桥下搜寻落水男子,只见桥下有一男子头露在水面,因四干渠周边水泥硬化,无任何依靠,该男子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情况危急。
当日值班的巡警支队纪委书记陈范祥迅速带领一中队民警刘明俊,刘杰赶赴现场增援,经民警查看情况后商定,由民警刘明俊,刘杰两人穿上救生衣带着游泳圈下水救人,下水民警经从上游向该男子靠近后将游泳圈套在男子身上,民警康志友,王天利在岸上接应。因地形复杂,四干渠水深2米多,水流湍急,且水草缠身,为防止意外,民警立即呼叫120救护车和消防人员也赶至现场。民警在水下接近该男子后发现,其已体力不支,手抓一把水草,且已陷入昏迷状态。民警只能带着该男子顺水向下游漂流,约漂流40米后,民警抓住岸边一根细水管,并用消防救援绳将该男子固定后齐力拉上岸,经过数小时的施救,民警最终合力将其成功救起,此时被救男子仍处于昏迷不醒状态,民警立即将其送上120急救车赶往医院进行救治。
经询问该男子的女朋友李某得知,跳河男子叫庞某某(男,33岁,荆门掇刀区人),晚上和几个朋友饮酒后,到女朋友家中拿点东西,后因几句琐事而发生言语冲突,心里一时想不开,独自出门后就从桥上跳到河里轻生。
目前,庞某已经苏醒,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因呛水肺部受伤,仍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