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荆门龙泉派出所快速反应,耐心说法,公平公正地处置一起涉出租车的纠纷,有效保障了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当日16时许,罗某某(男,29岁,栗溪人)驾驶出租车行至团结街一网吧门口时因让路与张某一(男,27岁,荆门城区人)、张某二(男,25岁,荆门城区人)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一、张某二将出租车车门踢坏。巡警出警后将双方当事人移交至派出所。受案后,值班民警高度敏锐,第一时间安抚了出租车司机罗某某,告知先行入院检查,承诺后期一定会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并当场严厉批评了张某一、张某二。在进一步的询问调查中,罗某某主动提出调解处理,不追究张某一、张某二法律责任的想法。最后,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张某一、张某一当面向罗某某道歉承认错误,罗某某、张某一、张某二3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