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30日21时许,周国勇(男 51岁 掇刀区人)在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石化月亮湖小区中商超市旁门卫履行职责,阻止的士进入小区工作时,的士车上的乘客龚某(男 34岁 钟祥人)、李某(女 27岁 掇刀区人)夫妇带着孩子下车后辱骂门卫周国勇不让其乘坐的的士进小区,双方发生口角,龚付生、李虹艳夫妇便对周国勇进行殴打,龚付生用拳头将周国勇鼻梁打断,然后夫妇两人逃离现场。
周国勇2015年8月31日经公安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荆门市公安局月亮湖分局油城派出所充分利用信息化合成办案,于2015年9月11日在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石化月亮湖小区内将两人抓获。经审讯,龚某、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9月11日龚某被月亮湖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