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武汉大学毕业生,骗得工程部经理职务后,处心积虑假签合同,索要回扣、订金骗得138万余元。7月21日,我省赤壁人尹某因合同诈骗罪在钟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现年40岁的男子尹某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13年2月,尹某持伪造的武汉大学毕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应聘为湖北绥安房地产开发公司钟祥分公司的代理工程部经理。9月,尹某接受公司安排,负责钟祥万昌中央广场工程质量进度工作。在钟祥工作期间,尹某通过手机微信分别认识了钟祥人宋某、李某(女),并吹嘘自己可以发包钟祥万昌中央广场的工程,借此要求宋某、李某介绍工程商与其认识合作。为了进一步骗取李某的信任,尹某还假装与李某确定了恋爱关系。
2013年10月,在宋某、李某的联络下,尹某认识了工程承包商陈某、黄某和刘某。在取得他们的信任后,尹某假称自己手上有个一千多万元的外墙涂料工程需要外包,工程结束可以赚200多万元,但是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给20万元的回扣。陈某满口答应接下这个工程,当即给了尹某现金4万元。
为了进一步打消陈某、黄某、刘某的疑虑,尹某从绥安房产开发公司的网站上下载合同样本,稍作修改后以绥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与陈某、黄某和刘某等人签订外墙涂料合同、外墙贴砖工程施工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等一系列伪造合同,并以索要回扣、订金的方式骗取钱财共计138万余元。
2013年11月,尹某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绥安公司辞退后,马上更换联系方式,离开钟祥外出打工,并伪造了一份假驾驶证和身份证明,希望以此逃脱法律的制裁。2014年3月,尹某因交通肇事被公安部门抓获,遂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