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8岁的周某原系东北一电力公司电气安装工人。2014年,公司承接东宝区牌楼镇一电厂工程,周某来到荆门。他不会想到,自己的一声“嘿”,招致与同事冲突,继而将对方刺伤身亡。自己也因此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经济损失19万余元。
2014年8月7日晚,周某与老乡赵师傅等人在电厂附近餐馆吃饭,席间,周某喝了些酒。饭后,周某到旁边饭桌与同事聊天,赵师傅等人返回宿舍。当晚9时许,赵师傅外出散步,走到电厂大门时,碰到周某与男同事小田在吵架。眼看双方要打起来,赵师傅等人连忙上前制止,并将周某送回宿舍,劝他不要再闹了。周某不听,从宿舍拿了一把水果刀往外跑,找到小田后持刀将其腹部刺伤。受伤后的小田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身亡(殁年24岁)。
其实周某与小田之前并没有多大矛盾,只在案发当天,小田与女友迎面向周某走来时,周某向他们大声地“嘿”了一声,引来小田不满,这才引发了双方的冲突,发生血案。
另查,周某的犯罪行为给小田造成经济损失(丧葬费等)19万余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周某的犯罪行为给小田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综上,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