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后,两次找人顶包。时间过去了快三年,检察机关在侦办其他案件时,戳破了这起顶包案。几天前,当年的肇事者、顶包者均被捕。
2012年9月2日深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棋路,一名骑自行车的老汉被一辆崭新的小轿车当场撞死。事后,肇事者万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万某被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这场车祸给两个家庭都造成了不幸,但随着时间流逝,事情被人们渐渐淡忘。
但事实上,这起看似事实清楚的案件并没那么简单。
今年4月24日,检察机关在侦查其他案件的过程中,一名被审查对象为了戴罪立功,交代了一个“秘密”——发生在三年前深夜的那起车祸,并不是万某所为,而是陈某明。5月下旬,检察机关将该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
警方介绍的侦查情况表明:陈某明,男,47岁,开发区鹏程村村委会会计。2012年9月2日晚上,陈某明和万某及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不少白酒。饭毕,陈某明见万某开的车是新买的,要开着试试。万某未加阻拦。就这样,陈某明驾驶着万某的新车开向大棋路。他们撞倒老汉后并未发现,而是开了一段时间觉得不对劲后才停车。等他们发现撞死了人,陈某明没有去自首,而是去找人顶包。第二天上午,他鼓动认识的一位老板的司机曹某去了交警部门。由于曹某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很多地方说的不合实际,被交警识破。交警以包庇罪处罚了曹某,并让其劝告肇事者自首。陈某明得知曹某“顶包”败露,立即找人来商量。最后,众人商量的意见竟然不是劝他投案,而是提议由知道详细经过的万某再次去替陈某“顶包”。
万某也是鹏程村人,平时承接各种小型工程,村里对他很照顾。万某虽然当时有些不情愿,但碍于平日里陈某明对其的关照,最终答应了。9月3日晚上10点半,万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由于万某反复强调自己就是肇事者,且详细描述了事情经过,最后被认定为肇事者,遭起诉判刑。万某赔偿给死者家属55万元,但这些钱全部是陈某明拿出来的。万某被判缓刑后,陈某明曾拿着5万元和礼品登门感谢,还在过年时给了万某家的孩子几千元的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