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阳新县公安局富池镇派出所,少女坐在派出所的椅子上,不停地哭泣。一旁坐着几名男子低声安慰了半个小时。
少女名叫小兰(化名),今年15岁,上初中二年级,是山东省滕州市柴胡店镇人。4个多月之前,小兰通过手机网络账号,添加了同为滕州人的李某为好友。李某21岁,长期随着父亲在阳新县富池镇打工。两人成为网络好友后,聊来聊去,确定了恋爱关系。
5月14日下午5点左右,李某来到小兰上学的柴胡店中学门口,接上已经在网络上约好的小兰,离开了柴胡店镇。小兰的父母在云南打工,她和奶奶一起生活,除了中午在学校吃饭,每天下午,小兰都会骑自行车回家。当天,小兰的奶奶见孙女没回家,也联系不上小兰,就打电话给小兰的父亲。次日,小兰父亲从云南赶回滕州,找了几天没找到孩子后,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我们20日接到报案,之后立即调查了小兰的同学和朋友,最终找到了小兰的网络账号。”滕州市公安局柴胡店派出所教导员王澎说,通过技术侦查手段,警方确定小兰是被李某带走了,两人先坐火车到达江苏镇江,待了两天之后,转车至阳新县富池镇。
24日下午,小兰的奶奶接到小兰用归属地为黄石的手机号码打来电话,小兰在电话中称,她很想家,也很想回家,但她走不了。小兰的奶奶将通话录了音,并再次报警。
考虑到小兰可能被控制,王澎决定带着小兰父亲和姑父立即赶到阳新,并让小兰家人不要再与小兰打来电话的手机号码联系。27日上午,王澎找到阳新县公安局请求协助调查,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郑安学带人和王澎一起到富池镇解救小兰。“我们根据李某父亲在丰山村一带开挖机的线索,先后查找了丰山村所有的矿区,但一无所获。”郑安学说,此后,他们通过外地前来开矿的老板逐一查找,最终确定李某父子在丰山村江边某采石场打工。随后,民警立即赶到李某租住地,找到了小兰。
据小兰交代,李某并没有控制她的自由,只是担心她年纪太小,找不到回家的路,而李某又请不开假,小兰才说走不了的话。由于李某说法与小兰一致,民警在对李某进行教育后,将其放回。
昨日下午,王澎一行带着小兰踏上了回山东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