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只能承包不能买卖,这是常识。但黄石男子周某却大肆收购农用土地,然后平整建成屋基出售。这事儿可闹大了。
2007年左右,因黄石开发区汪仁镇大塘村铁炉山还建点后面有部分土地闲置,周某便与大塘村村委会商定,由村委会向部分土地承包户征得农用土地后再出售给周某建屋基,周某向每家农户交2000元的费用。
此后,周某出资购买9余亩农用地,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他将所购土地进行平整,然后建成屋基对外出售。2010年左右,周某再次出资向大塘村铁炉山部分土地承包户收购农用地约6.78亩,然后未经许可,建成屋基对外出售。
经专业公司测绘,周某平整、建成屋基的土地面积为13.71亩,其中耕地面积12.58亩。经黄石市国土资源局确认,该土地为农村集体土地,该地块设计耕地上的土表已被硬化,耕作层被破坏。
去年3月3日,周某被黄石开发区警方抓获。
下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对此,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王梦雪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农用土地不能买卖,更不能在上面私自建房,只能承包或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