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下,阳新县公安局木港派出所深入农村走村串巷广避线索,发现木港镇一名男子行迹飘忽不定,有重大涉案嫌疑,经过无数次碰撞梳理、摸排走访,6月11日,该所依法将这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6月1日,木港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取重要线索,该镇男青年柯某(现年29岁)疑似在阳新县兴国城区城南客运站附近一店内吸毒,当晚8时许,该所民警一举将该门店内涉嫌吸毒的违法人员柯某、张某(现年28岁,阳新县兴国镇人)、卢某(现年28岁,大冶市人)抓获,并依法行政拘留。
通过多方查证,今年5月中旬以来,柯某多次在位于阳新县兴国大道城南客运站附近一家农机店的二楼其住所容留并伙同张某、卢某等人吸毒。
据了解,该农机店同柯某的伯母投资开设,平时由柯某在该店内负责经营。柯某白天看店经营,晚上住在店内二楼上。柯某已婚,家在木港镇,可是近期内却“爱店如命”,基本晚上不赶回离阳新城区并不远的家里居住了。原来,是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品,为了方便,直接在其看守的店内居住的空间里吸毒,还多次容留他人在此地一起“逍遥”。
目前,木港派出所将柯某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