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李艳芳)7日上午,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市试点公益诉讼改革两年来的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其中8件为行政诉讼案件,1件为民事诉讼案件。
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阳新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在长江河道内的滩地修建沉淀池进行石料水洗生产,将污泥排入长江,并在长江河道内堆放大量渣土,严重影响长江行洪、防洪安全并破坏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2016年10月,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障碍,进行恢复性治理。2016年11月,水利局书面回复称涉案公司已整改到位,并已对其行政处罚。2016年11月28日,阳新县人民检察院经现场勘验、测量后认为,阳新县水利局未完全履行职责,仍有77005.5立方米渣土未得到清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2016年12月,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向阳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今年4月14日,该案在阳新县法院公开审理,60余名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代表旁听庭审。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确认水利局对在娲石建材码头倾倒渣土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职,并判令其继续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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