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石城区首例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今年6月2日16时30分,被告人刘某某驾驶黄石港区某幼儿园校车从幼儿园方向往大泉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大泉路三江共和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该车辆检查发现,该车核定载人数为26人,实际载人数41人,超过核定成员50%以上。刘某某及涉案幼儿园法定代表人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此案择期宣判。
为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加强校车管理警示教育,该院还组织辖区幼儿园负责人旁听此案。参加旁听的幼儿园负责人深受教育,纷纷表示将组织本园校车驾驶员、校车照看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提高认识,切实做到安全驾驶入脑入心,保障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