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李艳芳)为获得财物,郝某、王某趁深夜对私家车下手,通过撬碎车窗玻璃,钻入车内实施盗窃,由于两人系累犯且多次盗窃,经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5日凌晨,郝某、王某来到西塞山区磁湖东路至儿童公园路段,撬碎车玻璃盗窃现金、卷烟等物品。直至1月16日,郝某、王某采用相同手段,共撬碎30余辆车玻璃。经鉴定,受损车玻璃的市场价格为8664元。
西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郝某、王某犯盗窃罪,于6月12日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