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成功劫取财物,黄石男子朱某想出一个主意:用风油精抹受害人的眼睛,趁机抢劫,然后逃之夭夭。
2014年6月12日晚10时30分许,黄石市民段女士走到黄石上窑老和平街红楼房底下楼梯时,突然从后面冲上来一男子,用手往她眼睛上抹东西,然后用右手蒙住其嘴巴。
段女士感觉双眼火辣,很难睁开,于是拼命挣扎大喊救命。男子迅速将段女士脖子上的黄金项链扯走,向老和平街方向跑了,逃跑途中撞上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骑自行车的男子帮段女士报了警。
案发后,民警经调查走访,发现朱某有重大嫌疑。2014年10月13日,公安民警来到黄石市强制戒毒所对朱某进行提审,此时的朱某正在此强制戒毒。面对讯问,朱某对抢劫段女士黄金项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朱某供述,他将抢来的黄金项链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黄石广场路的老板何某,然后将钱挥霍。经鉴定,被抢的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2629元。
近日,西塞山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赃款2629元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