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东楚晚报记者从黄石港区法院获悉,原黄石港街办主任杨前毅因虚报开支贪污公款11.5万余元,挪用公款5万元,获刑一年八个月。
杨前毅原系黄石港街办主任,案发时系黄石港区农林水利局党委书记。2015年2月,杨前毅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被逮捕。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1月至2012年4月期间,杨前毅利用其任职黄石港街办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其单位工作人员袁某、纪某、何某等人采取虚报开支的手段,骗取公款19笔,共计11.5万余元。这些虚报账目包括杨前毅为儿子举办的升学宴、其与妻子黄某的婚宴酒款、以及购买手机、电脑等多项个人消费。
此外,2010年9月,杨前毅的妻子黄某经营的餐馆因合伙人退伙需退还入伙资金,杨前毅挪用公款账户资金5万元给妻子进行周转。
法院审理认为,杨前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以公款报销个人消费,多次侵吞公款,共计115796.4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贪污罪。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50000元,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最终对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