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一男子无证驾驶,呈“S”型行驶,撞伤行人后交警一查,竟然是醉驾。4日,阳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这名涉嫌醉驾男子。
3日下午3时30分许,一辆号牌为鄂B677XX的吉利牌小轿车在阳新县排市镇河北新街上快速走起“S”路线,过路的行人赶忙躲避,并对此“漂移”车辆投以好奇的眼光。正在好奇观望时,该车突然与街面上行走着的两位妇女董玲香(女,45岁)、朱和英(女,60岁)发生碰撞,造成董、朱二人受伤。随即,当地群众将该车拦停并报警。
接到报警后,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林中队民警对肇事者明某进行检测,事发时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33mg/l00ML,涉嫌醉驾。据了解,明某现年50岁,阳新县排市镇人,无驾照。
目前,两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明某被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