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经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刑侦二大队民警十几个小时的连续调查,因为琐事向同事泼汽油,点火时被拦阻后,又用携带工具刺伤同事的潘某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日早上,在黄石市某管业公司担任安全员的宋某骑摩托车带着妻子上班,快到厂区附近时,单位同事潘某在路边招呼宋某,宋某停车后,潘某突然将一个矿泉水瓶中的液体泼先宋某,瞬时四周充满了汽油的味道,宋某及周边人吓得大叫,就在潘某拿出打火机准备点燃汽油时,周围路过的群众发现情况,冲过去将打火机夺下,事后,潘某不甘心,用随身携带的自制铁针刺向宋某。
案发后,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高度重视,治安巡防二大队巡防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潘某控制住,刑侦民警介入后,围绕潘某的犯罪的动机以及周边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走访调查。调查得知,39岁的潘某是黄石市铁山区人,他与同事宋某并没有深仇大恨,之所以要对宋某下“杀手”,竟然是因为自己三个月前脚扭伤了,当时他以为没事所以没有报工伤,之后发现脚骨折了,伤事比较严重,再想申报工伤时,安全员宋某告知过了受理时间,无法办理。且无法认定扭伤是发生在工作时间。为此,潘某认为之所以自己享受不了工伤,全都是宋某阻拦,由于过于偏激而走上了极端。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