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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将发布通告 禁止向“三湖”投弃排放污染物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9日下午,黄石市长董卫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禁止向磁湖、青山湖、青港湖投弃排放污染物的通告》的起草情况说明。并就2015年度黄石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磁湖、青山湖、青港湖是黄石城区的主要城市水体,长期以来,该市不断加大对三湖的保护力度,但因三湖周边排污口乱排和水域保洁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各湖泊水体环境污染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会议强调,做好磁湖、青山湖、青港湖保护工作,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抓手之一,对于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保护磁湖、青山湖、青港湖环境,将严禁直接或间接向三湖投弃排放有毒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废水污水、投弃废弃物,严禁在三湖水体及周边开展种养殖,确保磁湖水域保洁质量。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对其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还将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监督和首次举报有偿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三湖综合保护管理的良好机制。

  会议讨论了2015年度黄石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黄石市2013、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相关事宜。

(原标题:黄石将发布通告 禁止向“三湖”投弃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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