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他人讨债,将受害人强行带离,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达17小时,并胁迫其写下3万元欠条。昨日,记者从阳新警方获悉,涉嫌非法拘禁的柯某已被刑拘。
阳新县枫林镇人朱欢(化名)与同乡谈某交情不错,出手大方的朱欢有钱就与谈某一起花。今年初,两人因为一点小事闹翻了,朱欢便要求谈某偿还以往为其所花的钱。今年7月,谈某打了一张1万元的欠条交给朱欢。此后,朱欢将欠条交给朋友柯某,让其帮忙讨债。
9月25日下午2时许,柯某约了七八个人一起,在阳新县城文化宫附近一棋牌室内,将谈某带至阳新枫林镇,与朱欢见面并被其教训了一顿后,谈某被柯某带到枫林镇一偏僻山林中。在逼迫谈某还钱无果后,柯某等人强行将其推下了冰冷的河道中。在水中浸泡了数十分钟后,身上有伤的谈某体力不支,晕厥了。柯某等人担心出事,便将其拖上岸,后在枫林街买了感冒药让谈某服用。
随后,柯某等人将谈某带到阳新城区文化宫路一酒店内。在酒店房间里,柯某除了时常殴打谈某,还逼谈某下跪。谈某打了一张3万元欠条,柯某要谈某签下保证书,限期10月15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偿还数额涨至5万。
9月26日早上7时许,柯某让谈某出门筹钱。当日下午4点左右,谈某报警。阳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接警后,决定通过谈某的微信与柯某保持联络。9月29日下午3时许,民警将柯某抓获。
据了解,柯某现年32岁,阳新枫林镇人。民警从其微信朋友圈信息获知,柯某平日专门帮人讨债。
目前,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中。